各培训机构:
为贯彻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文)精神,按照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京教民【2018】3号文)中数据摸排的工作要求,区教委社管科现启动全区经教委审批的培训机构的数据摸排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填报《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纸质报送版)》
请各培训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培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按照5月30日上午教委工作部署会的具体要求,填报《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纸质报送版)》(附件1)。要求实事求是填报数据信息,不遗漏,真实准确。在“排查发现的问题”栏注明学校自查及整改情况。
请于2018年6月5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纸质报送版)》一式二份(在培训机构名称栏处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区政府第二办公区社管科南409办公室。
2、填报《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数据导入excel版)》
为后续导入培训机构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化台账,请各培训机构填报《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数据导入excel版)》(附件2),务必确保表中信息与《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纸质报送版)》完全一致。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凡设有下拉选择信息栏,请在选择菜单中填报。
请于2018年6月5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数据导入excel版)》电子版发至社管科工作邮箱shbxglk@163.com,邮件标题为校名+许可证号后6位。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纸质报送版)》
2、《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登记表(数据导入excel版)》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老师,孟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88487343
海淀区教委社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