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海淀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
行政许可事项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提出认定教师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告知不予受理。
(三)审查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相关的工作规定和程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当场审查。
(四)决定
通过对材料的综合审查,将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
(五)发证与送达
所有材料齐全,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提出审定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行政许可事项时限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时间安排
行政许可事项收费依据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接受行政许可申请的方式
我委目前只接受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申请
办理事项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事项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11房间
联系方式
电话:010-88487342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非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交师范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及实习鉴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最后一页,在报名系统中打印;两份需要同时盖有鉴定单位红章);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教师资格申请表》中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各项填写。
1.对于申请人有北京市户口有工作单位的,如单位有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须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如单位无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须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公章;
2.对于申请人有北京市户口,但无工作单位的,如申请人档案存在街道办事处,则盖街道办事处公章(若街道办事处不同意盖章,居委会盖章后还需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如申请人档案存在人才服务中心,则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3. 申请人无北京市户口,如人事关系在海淀区,有工作单位,须盖单位公章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公章;如只有档案,没工作单位的,只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公章;
4.高校应届毕业生思想鉴定由党总支(院、系)盖章并签字;
5.中小学在职(指的是在编在岗)教师再申请认定高一类别教师资格时,其思想鉴定学校盖章即可,但必须由校长或人事干部签字。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需有医生签字,及医院公章)、复印件(封面、个人信息页及结论页);
(八)与网络报名同底版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须注明姓名、出生年月、申报级别)
注:①如果以上所需的证件中有姓名等互不相符的,若为曾用名,需本人带户口本(查户口本的曾用名),若为某证件姓名等写错原因,需有发放该证件机关的证明书(证明为同一人)。
②收审材料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请一律用A4纸规格。
③如成绩单只提供复印件,则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复印件摘自本人档案,则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只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即可。
④毕业院校如原是师范院校,后并入综合大学的,要求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部门签字盖章,并出具该生为师范专业毕业生的证明。
⑤代办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委托书。
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首先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www.jszg.edu.cn);或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www.rc.bjedu.cn/)和www.288365.com(http://www.jianhongyan.com/)上相关的通知信息;
(二)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好网上填报事项;
(三)申请人自己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指定的医院做好体检工作,;
(四)申请人按照海淀教育人才网和www.288365.com上相关的通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方提交所要求的全部材料,进行现场受理认定;
(五)申请人密切关注海淀教育人才网和www.288365.com上相关的通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址,带上所规定的材料,领取由海淀区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办事指南
暂无表格提供下载
转载请注明来源
主办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技术支持:北京市海淀区智慧教育建设管理办公室
中文域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政务.cn www.288365.com.政务.cn
邮编:100195 京ICP备17037050号 联系我们:8848730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01号 网站标识码:1101080045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