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回海淀区初中入学学生参加特长生招生资格审定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6-03-3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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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在5月4—5日办理完回海淀升学手续后,需于现场办理特长生推荐资格审定手续,家长出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参加审定:
  一、可以证明学生特长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原所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开据的参加相关社团活动一年以上的证明;
  三、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注册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据的学习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的培训证明。
  审定合格后,家长需交学生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黑白、彩色均可),领取并填写《201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特长生推荐表》,于规定时间持此表至特长生招生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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