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2016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时间:2016-05-0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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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一)申请入学条件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在海淀区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年满6周岁(200991日—2010831日出生)且从未就读过小学。

  (二)办理入学流程

  1.信息注册

  申请人务必于59- 517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2.打印《 2016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513日—517日期间,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暂住证、社保证明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打印 2016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3.提出审核申请

  1)受理审核申请部门

  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提交审核申请及审核证明证件材料时间

  20165189:00 527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4.联审工作小组联合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申请人“五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材料进行联审。

  5.反馈审核结果

  联审工作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申请人上网查询审核结果。

  6.打印《信息采集表》

  通过联审工作小组审核后,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7.联系就读学校

  申请人携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重要提示

  1.本系统全市联网,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县参加信息注册。海淀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注册时间为201659- 517日。

  2. 申请人须确保证明证件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虚假证明证件,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通报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一)获取信息采集资格

  超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659日—513向暂住地所属学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超龄儿童情况表》,学区初审通过后,为其录入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发送信息采集账号及密码至申请人手机上。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审核入口”, 填写详细信息,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办理入学流程

  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流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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