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附中、民办校):
为严格落实2016年12月15日海淀区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工作要求,同时保证各中小学停课期间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放松,“停课不停学”,特制定《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中小学“停课不停学”的指导意见》,请各学校认真落实,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上报红色预警期间学生在家、在校学习情况统计工作。
一、停课不停学期间学生情况统计要求
1.各中小学各年级在红色预警期间全面停课不停学。红色预警解除后,中学初三、高三年级可实施弹性教学方式,在学生自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可利用与邻近的周六或周日进行调休安排。初三调休安排申请于12月22日前交至基教一科,高三调休安排申请于12月22日前交至基教二科,一科、二科汇总后报区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可作相应调整。其他非毕业年级均不允许调休安排。
2.各中小学做好学生在家在校情况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详见附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学生在家、到校情况统计表》
上报时间:12月19、20、21日,每日10点前报送完毕
上报方式和邮箱:
小学(分校区学校统一由本校报送)报送至:
基教一科,张继宏 88487312 邮箱:13911347017@139.com
初中报送至:
基教一科,张继宏 88487312 邮箱:13911347017@139.com
高中报送至:
基教二科,马 辉 88487308 邮箱:hdjwjjek@126.com
(说明:为方便分项统计,完全中学需要分别报送)
二、停课不停学期间学生管理要求
1.在家学习的学生管理要求。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家学习的情况。保障相关网络、通讯平台的畅通,保证在家学习的学生都能在平台上正常接收和发送学习信息、互动答疑、反馈等活动。学校和家长随时保持密切联系,收发通知和落实情况要留痕、留名。
2.申请在学校学习的学生管理要求。申请在学校学习的学生要有家长书面申请。在和家长确认无误的基础上,留存家长回执并记录与家长沟通的情况,同时应每日严格记录到校学习学生的出勤情况。学校要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校医、保安、食堂、保洁等后勤服务要安排到位。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开放图书馆、实验室、专业教室、体育场馆等活动空间供学生使用,保障使用安全。学生在校期间一律停止户外活动。学校要安排相关的干部、教师值班,值守岗位,落实停课不停学的各项要求。
三、停课不停学期间学校教学要求
1.多渠道布置学习任务。各校要通过班级邮箱、校园网站等途径,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指导,可在校园网站中为学生提供北京数字学校、人教学习网等相关学习网站网址,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教师要通过网络、通讯等平台与学生保持联系,设计好明确的学习任务,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及时答疑,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对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学校务必电话通知学习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2.合理适量布置作业。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年龄特点合理适量布置作业,学科教师间布置作业要做好统筹协调,严格控制作业量。可按照学生实际学业水平分层布置作业,加强对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复课后做好作业的批改和讲评。
3.学校和教师要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数字信息平台的便利性、交互性,创新教与学的模式,探索停课不停学条件下的新型教与学、师与生的关系。
附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学生在家、到校情况统计表》(含上报说明)
基教一科
基教二科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