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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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
京教语〔2017〕4号
各区教委、语委:
  为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及《市教委 市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京教语〔2017〕1号),各区教委、语委已制定2017年至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进度计划。经研究,市语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度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调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11月28日-12月1日;12月5日-8日
  二、调研日程
  11月28日:西城区、丰台区
  11月29日:平谷区、顺义区
  11月30日:东城区、朝阳区 
  12月 1日: 门头沟区、房山区
  12月5日:延庆区、昌平区
  12月6日:海淀区、石景山区
  12月7日:密云区、怀柔区
  12月8日:大兴区、通州区
  每区半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三、调研数量
  东城2所,西城2所,朝阳3所,海淀3所,丰台3所,石景山1所,门头沟1所,房山3所,通州3所,顺义3所,昌平2所,大兴2所,平谷1所,怀柔1所,密云1所,延庆1所。
  四、调研内容及要求
  (一)各区语委办主管领导作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总体汇报(提供书面材料);
  (二)被抽查学校(园)对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作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总结汇报(提供书面材料),并整理提供“十三五”期间相对应的档案材料;
  (三)实地考察被抽查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校园语言文化环境和课堂教学;
  (四)被抽查2所以上学校(园)的,确定一所实地考察点,其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汇报材料及对应档案材料送至实地考察点陈列并作总结汇报。
  五、调研人员
  市语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带队,市语协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市语委办公室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项工作督导处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工作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联系人:王利利;联系电话:5199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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