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2017年海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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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配合,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指导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加强业务工作中信息公开相关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提高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委设立了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建立了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发放服务指南、便民手册等。
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流程的了解,并且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沟通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依申请答复满意率。
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修订了《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以及《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规范了办理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公开属性并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规定时限上网公开。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550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责类政府信息54条,占9.82%;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4条,占0.73%;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3条,占0.54%;行政职责类政府信息72条,占13.09%;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408条,占74.18%,重点领域类政府信息9条,占1.6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9件,受理15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主动公开3件,占20%,同意公开3件,占20%,不同意公开2件,占13.3%,申请信息不存在7件,占46.7%。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共1件,无败诉案件。
五、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7年我委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主动公开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接收群众监督,回应百姓关切,依申请公开工作与申请人的沟通尚需加强,明确诉求,加强解释,避免风险。
(二)改进措施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主动公开工作中,我委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教育领域重点、热点信息的梳理,主动及时公开百姓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委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明确申请人的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并要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注重工作中的层层留痕,避免法律风险。
七、政府信息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市教委入学工作统一要求,在招生入学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了《海淀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海淀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等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并重点公开了海淀区2017年初中入学招生计划、海淀区2017年初中派位入学区域。另外,全区所有区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期间统一在学校门口及划片区域社区张贴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保障社区及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指导区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学校在部门网站上开设“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等。
八、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本着全面办理和重点办理相结合、建议办理和共谋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办理效率,提升办理水平。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2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完成协办、重点督办、复查补办、跟踪办理建议提案20件,所有建议、提案和意见办复率为100%,无不满意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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