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8-06-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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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

  按照《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金鹏科技团、金帆书画院管理办法》、《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学校(中心)申报、区级推荐、市级评审、网络公示、领导批准等相关评审程序,我区优秀学生社团中,38个社团被认定为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19个社团被认定为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7个社团被认定为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2个社团被认定为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京教函〔2018〕121号)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京教函〔2017〕280号),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挥金帆艺术团、金鹏科技团、金帆书画院以及阳光少年艺术团的示范、引领和窗口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扩大优秀学生社团的影响力,不断推动单位美育、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区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

  金鹏科技团:刘磊 88487346

  金帆艺术团、金帆书画院:崔腾军 88487345

  阳光少年艺术团:怀英 88487282

  附件:1.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评审认定名单

  2.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评审认定名单

  3.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评审认定名单

  4.北京市阳光少年艺术团分团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8 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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